未经债权人同意转让债务的协议无效,债务人转让其债务的,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,债权人不同意的,则该转让行为无效,债务转让的,其从债务也一并转让。
一、资质分立后债务谁承担
债务转移,是要经过债权人同意的。如果未经债权人同意,即使新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后,债权人仍可要求原债务人承担偿债责任。如果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,但要求原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,原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如果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,不要求原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,原债务人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
《民法典》(第六十七条规定法人合并的,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。法人分立的,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,承担连带债务,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企业的转让,如果该企业拥有债务的,应该先通知债权人,征求债权人的同意,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的,应当由债务人提供担保以后,方可转让,否则转让行为对债权人无效。
二、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
如果转让债权的,要通知债务人,转让债务的要经债权人同意,并且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协议。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,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:(一)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;(二)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;(三)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。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,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。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,不得对抗第三人。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,未通知债务人的,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。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,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。
三、债务转让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呢
债务转让的法律后果是:
1、第三人取得债务人法律地位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,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,成为新债务人,原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;
2、债务人转让债务的,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;
3、债务一并转移的,债务人转移义务的,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债务有关的债务。
债务转让,是指合同债务人通过协商,将合同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承担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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